商会与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步入务实期
发布时间:2016-03-10来源:作者:点击:?xml:namespace>
工 作 简 报
第 三 期
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 2016 年 3月 9日
商会与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步入务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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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市彩灯行业商会与市商业银行对《战略合作协议》文本履行完善了法律手续,文本的履行完善标志着“银企合作”的战略合作步入新的轨道。
《战略合作协议》共五条,二十一款。在合作原则中载明:平等、长期、稳定、共同发展、重点支持、梯次推进、诚实守信原则。在合作内容、方式上明确:(一)融资授信
1、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所辖企业在符合国家有关金融规定及自贡市商业银行授信政策的前提条件下,自贡市商业银行向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所辖企业累计提供10亿元融资支持。
2、自贡市商业银行向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所辖企业所发放贷款的期限、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利率优惠。
自贡市商业银行解释授信业务:是指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为此,商会与商行就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行动计划进行了对接,并交换了基础材料,双方约定将在近期深入企业调研,实行“一品一议,一户一策”。搭建起更加有效的银企交流合作平台,建立起全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互助互惠、互利共赢的良好的战略合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