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传统的政府书写 ——以“自贡灯会”非遗为例

2017/01/24

民俗文化传统的政府书写

            ——以“自贡灯会”非遗为例

摘要:灯会是传统民俗活动的代表性内容,作为国家级非遗“民俗”类项目,“自贡灯会”既有传统社会普遍存在的自发性特征,也有只属于这座城市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品质。自贡因盐而兴,灯民俗文化活动流行与盐业经济、文化发展有密切联系,伴随城市兴盛而勃发。百余年来“自贡灯会”历经从民间自发办灯到党和政府领导办灯的转变。建国后,政治上党的领导和经济上的公有制决定灯会只能由自贡政府主办。

关键词:民俗文化自贡灯会政府办灯

(四川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5年度项目:民俗艺术学视野下“自贡灯会”非遗技艺“活态”传承研究。项目批准号:SC15B048)

作为凝聚族群的重要手段,民俗是一个民族约定俗成的文化事项。在当代城市生活中仍然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和接受的民俗,无疑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持久的现实影响。民俗是定型化的文化行为,是统摄社会各阶层的最具包容力和适应性的文化,是存留民族集体记忆最重要的文化媒介。民众是民俗的主体,趋利避害、祛恶扬善的本性促使民众自觉地保留住那些有益于自我生存的活动内容。世事变迁、代际更替,民俗传统中具有普适性的内容不会被后世遗忘,那些流传至今仍然发挥重要作用的民俗活动必然能满足着现代城市人多样性的文化需求。

在传统中国“元宵赏灯”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段,由于地域和年代不同,隐藏其后的信仰内涵可能有不同的具体所指,但自隋唐以来形成的“狂欢”文化属性一直没有改变。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城市进入近代化发展阶段,社会组织结构逐渐变异,一些存在于乡村和市镇的民俗有了新的变化。晚清民国社会巨变,城市民俗呈现着新旧交替、内外整合特征。建国后,举办民俗文化活动被纳入党和政府工作范围。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进程彻底扭转中国人口城乡分布态势,在城市生活的居民已经占有国家人口的一半以上。城市民俗是当代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特点和演化路径的重要反映,也是地域文化的直接呈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渐成显学之时,从非遗保护与传承立场审视在自贡这座城市中勃兴的“自贡灯会”,有助于深化对灯会(灯节)这个雅俗共赏民俗文化事项的认识。

“自贡”因盐设市,城市名称来源于两口古盐井“自流井”和“贡井”,“井盐业生产的特殊性使这座城市的空间结构松散错落。自贡城市空间的发展是伴随着新凿井区的开发和制盐灶房的建设而扩大的。一句话,这是一座没有城墙的、空间结构松散的城市,哪里开凿出新的产卤盐井,城市就发展到哪里。”[1]盐业兴盛是这座城市形成的先决条件。自贡城市规划随型就势,景观山水相依,具有开放性特征;居民中不少移民或移民后代,城市文化来源复杂,城市民俗具有包容性特点。在一座遍地盐井的城市中滋养出的民俗艺术必然与盐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城市民俗的“自贡灯会”同样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特征。“自贡灯会”2008年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归口列入“民俗”类,以遗产归属类别为依据展开研究,能更好地解读其民俗文化背景。

一、自贡城市兴起与灯节城市化

一般情况下,城市兴起受自然地理环境与时代政治、经济、军事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作为维持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转的基本物质——盐,自古以来就是生活必需品。盐被誉为百味之祖、百肴之将,是烹饪食物时最重要的调味品。自贡曾经是一座遍地盐井的城市,得天独厚的地下盐卤资源、精湛高超的盐井开凿技术、繁荣发达的盐业经济是这座城市诞生的先决条件。历史上中国人的食盐有四种来源:海盐、池盐(湖盐)、岩盐(矿盐)和井盐。自贡井盐无污染,含有许多有益身体健康的矿物质微量元素,品质优于全国其它产地,是食盐的首选。从现存文献考证,自贡凿井制盐历史可上溯至东汉章帝时期(公元76——88年),北周武帝因盐置“富世县”和“公井镇”,唐宋闻名于巴蜀,明清进一步发展,至清咸丰同治年间达到鼎盛,成为全国井盐业生产中心。因太平天国运动和抗日战争导致的两次“川盐济楚”极大地推动了自贡盐业发展。清咸丰年间,太平军起事,相继转战桂、湘、鄂、赣、皖、苏、浙、闽诸省并定都南京,掐断长江水道,淮盐不能上运,两湖地区遭受无盐之苦,清政府不得不施行“川盐济楚”,允许自贡井盐销往湖北部分地区,井盐生产急剧扩张,由此成为“富庶甲于蜀中”的“川省精华之地”。抗日战争爆发后,沿海产盐地区相继沦陷,两湖地区民众再遭无盐之苦,国民政府明令自贡井盐大规模销往两湖,自贡盐业再次获得发展机遇,史称第二次川盐济楚。为巩固大后方,满足国家在战时对食盐的需要,民国28年(1938年)5月5日,四川省政府同意成立自贡市政筹备处。城市辖区主要以原属富顺县和原属于荣县划出的产盐区合并而成,取“自流井”和“贡井”第一字合称自贡。8月2日,自贡举行筹备处成立及正副处长宣誓就职典礼。1939年9月1日,经四川省政府批准,自贡市政府成立。1942年6月15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重庆)行政院正式批准自贡市政府成立。“自贡城市正是这样一个以专业生产食盐并由此而扩展内部经济结构的典型的专业城市。从城市内部的经济结构考察,自贡是一个以食盐工业生产为主体、工商一体化的城市。众多的业盐者既是拥有大量井灶的资本家,又是开设了众多字号、经营食盐运销的商人。从城市与城郊或乡村的关系考察,自贡又是一个以城市工商业为主体、城乡(郊)一体化的典型城市。由于大量出产盐卤天然气,城市及其附近的农业生产受到影响,日常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都依赖附近或更远的地区供给,粮油生活资料、竹、木、牛等生产资料源源不断地从乡村和外地流入自贡,而自贡的食盐也倾销这些地区。特别是距城市近一些的农村经济,更是受城市盐业经济的制约,成为了盐业经济的附庸而纳入了同一经济的体系,这种城市内部的总体经济结构,无论是较之于上海、天津,还是武汉、重庆,都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1]以盐业生产为基础带动手工业和商业发展,这是城市形成的前提。

与其它城市格局不同,自贡不符合中国城市建造的一般规律。自贡地形地貌属低山丘陵类型,由低山地貌、丘陵地貌、沟谷地貌和平坝地貌组成。平坝地形十分狭小、分布零星,一般为沿河台地和丘陵间平地。自贡城区不在平坝上兴建,无严整规饬的规划布局、无占据显著位置的衙署、无出于防御目的修建的城墙;商业区和生活区划分不明显;交通不够便利,城址不临物资交往通达便利的水运要道;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作为过区域性政治中心。高度繁荣的盐业经济是这个城市兴起唯一的也是本质的原因。“就自贡城市发展而言,从‘因利聚人、因人成邑’的北周公井镇(县),到‘因人愿、就地势、合情形’而联合自、贡成市,其间经历了一千余年漫长的过程。在影响历史发展的各种因素中,起主要的、决定性作用的,并非出自统治阶级的政治军事需要,而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繁荣的要求。它的形成原因、发展道路、街市结构、人口组成诸方面,都与传统的‘郡县城市’迥然互异。这一点,在自贡城市发展史上留下的痕迹,尤为深刻。”[2]自贡地处西南内陆,加之从西汉开始盐就成为中央政府专控商品,从不允许民间资本自由出入,其经济发展具有典型的手工工场业性质,即使是甲午战争之后,也无国外资本大量染指。移民与他们带来的资本和技术在这片土地上进行新的整合是城市发展的基本条件。“明末清初,战乱不已,盐业生产备受破坏。清顺治16年(1659),富义厂仅有盐井34眼。随着清政府‘任民自由开凿’的政策实旋,井灶遂为私产,雇佣劳动出现,陕、晋、闽、粤等地商业资本的输入,富义厂获得新的转机。到雍正初,盐井增至281眼、煎锅509口。雍正8年(1730),富义厂以河为界分为富荣东厂(自流井)和富荣西厂(贡井),并设富顺县自流井县丞署和荣县贡井县丞署,专门管理盐业生产。乾隆40年(1775),清政府允诺‘永不加课’,于是‘井灶大兴’。到嘉庆道光时,富荣盐场与犍乐盐场并列为全川两大盐业中心,年产盐增至6000万公斤。与此同时,清政府对农业实行休养生息。由湘、鄂、赣、闽大规模移民;梯田逐步普及,堰、塘水利工程应运而生,冬水田技术得以推广,为以后成为川南水稻生产区奠定了基础;玉米、红薯等旱地高产作物也得以推广种植。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自古以来的缺粮问题,促进了人口的增长。富顺县人口由康熙时的6万左右增至嘉庆时的21.5万,荣县则由2.1万增至11.4万。农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又为盐业的发展提供必需的劳动力和物质条件。”[1]大量外来人口带来许多外地文化在新的城市中熔铸陶冶,由此孕育自贡城市民俗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特征。

就社会治理而论,历代政权对自贡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经济(专营余课税)方面。因城市处在富顺县和荣县政治地缘交界之处,以清雍正年间自流井、贡井再次分县而治为代表,地方政府设“县丞”专司盐务、佐理县事,而城市(盐场)治理则多由生活在城市中的地方势力代言人担当。“到清末民初,自贡的市政管理已经成为以商人为主体的管理系统。当时设县之议失败后,议事会所讨论确立的三权分离模式,已经深入人心,其职能由当时城市公共权力的代表“自贡市商会”代行。”[2]商人集团自主而强大的经济地位,使其有条件拉动文化消费。而形形色色的帮会社团成为支撑这座城市经济发展的一种特殊力量。自贡城市形成的特殊轨迹,决定了城市民俗文化演进的特有脉络,大量外来移民因谋生来此定居逐渐成为这座城市的居民。

从清中叶开始,许多周边地区(如晋、陕、粤、赣、黔、鄂、湘)的商人来到自贡从事盐井开凿、食盐专营、钱庄票号汇兑以及生活必需品运销等投资性行业,同时吸引大量外地劳动力前来自贡寻找就业机会,自贡周边和比四川更贫瘠的贵州、云南有大量人口进入自贡务工。为在异乡站稳脚跟,他们拉帮结派组建各种游离于官府之外的社团组织,客观上将各自原籍的习俗带到自贡。“当时常年聚集在盐都的盐商与盐工即达20万人左右,按不同的社会分工被称为各种行帮。盐商有井帮、灶帮、笕帮、银钱帮、竹木油麻帮;盐工有山匠帮、锉井帮、辊子帮、烧盐帮、屠宰帮、车水帮、撸船帮等等。百里盐场,市井繁华、酒肆林立,会馆密布。”[1]与其它地方的社团帮会不同,自贡本地帮会形成与发达的盐业经济有着极其紧密的联系,它以“老乡”或“同乡”为基础,以产业分工和技术分工为标准,以谋取集团经济及政治诉求为目的,是地方势力盘根错节的客观呈现。“自贡盐场帮会组织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数量多、门类齐。自贡盐场的帮会大大小小有几十个,并且几乎是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组织,即各自的‘行、帮、会,馆’。这其中,称‘帮’者一般是以所属地域,职业来划分;称为‘行帮’者绝对是以所干行业来称谓;称‘会’者一般以各自行业的崇拜神而得名;与会众的信仰有关;馆以各自的原籍做称谓为多。这些林林总总的组织在自贡盐场汇积成规模庞大的帮会社团,它们既各自为阵,称霸一方,又相互渗透影响。”[2]从先秦时期开始,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就奉行“重本抑末”国策,在社会阶层 “士、农、工、商” 分类排序中,“商”居于末位。尊儒轻商、重农抑工情况延续两千余年,土地和以土地为业的农民是国之根本,推崇农业的目的是防止农业人口外流,化解因人口大量流动带来的土地荒芜和流民聚众闹事等对政权造成的危害。从明中期开始,由于农业发展与人口增加,有限的土地不能供养愈来愈多的人口,此种情形客观上为本土化的工商业迅速发展提供历史机遇。民间商业和手工业因丰厚的地域物产和相对宽松的国家钳制出现兴盛。从某一地区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自发利用血缘和地域优势联合起来,为拓展经营范围、规避恶性竞争,合舟共济共闯市场,本能地选择抱团发展模式,由此形成明清时期对社会影响巨大的“商帮”组织。“商帮的核心是结成“帮”,“帮”的含义是群体精神,也可以说是有限的理性,有商无帮称不上帮,有帮无商称不上商,帮的形成,靠的是有形组织,本地为同业公会或行会,外地则为会馆。由于相同的籍贯、相同的口音、相同的生活习惯、相同的人文环境,甚至相同的思维习惯、相同的价值取向,从而形成了乡情、友情和亲情,这种感情具有特殊的亲近感。”[3]因移民聚居和工商业发展,游离于官府之外的帮会社团逐次出现,填补了城市初具规模时政府管制力的严重不足,至晚清民国成为影响自贡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盐业经济发展而言,帮会社团起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为保持与扩大既有利益,他们会以种种强制性的非法手段影响、掌控甚至垄断某一行业,是带有宗教色彩的地方神灵信仰的维系者,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求真务实的经济变革者。不同帮会相互协助又相互角力,在客观上起到了稳定行业队伍、维护劳工利益、保持技术传授与革新等积极作用。大大小小的帮会社团也是自贡当地民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者和承办方。“各帮会为了在社会上树立起自己的形象,纷纷在各种文化活动中独出心裁,充分展示自己的社会地位与威风,他们在每年城隍期的龙灯会及端午龙舟时,都尽其所能,使得自贡的这些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华祝会每逢城隍会时,会众都用挑卤时穿的围帕扎成巨龙,招招摇过市场面颇为壮观。牛在自贡的井盐开发中起着重要作用,各牛王会每年十月初一的前夕,都张灯结彩,鼓乐喧天,大办牛王会。自贡各行各业帮会均有自己的保护神,每逢这些神过节时,自然少不了张灯结彩,观戏延宴,庆贺一番。由于各帮会间相互攀比,推波助澜,使得自贡地区彩灯需求量很大,而且要求各异,使得制灯业特别繁荣,以致形成一个专门的行业。业主们也在灯杆坝设立了自己的行会——天灯会。以协调本行业务,促进本业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彩灯业的兴旺发达。自贡地区办灯会的传统与各帮会的习俗与推动不无关系。”[1]因盐业经济繁荣产生的帮会组织在晚清民国自贡城市文化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影响甚至操控着地方秩序,由于自贡是一座移民城市,城市民俗活动的文化渊源与整合路径定然十分复杂。

二、“自贡灯会”民俗探源

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为中心节点举行的灯会可以归入传统“迎神赛会”范围。在传统中国社会,迎神赛会具有明确的地域宗教信仰背景,是民众迷信思想的反映,也是当地各种文艺形式巡展的舞台。举行迎神赛会可以在城市也可以在乡村,通常是一个地区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集体活动,是民俗传统在这个地区的具体呈现和个性演绎。在活动期间,男女老幼、三教九流可以暂时放下日常的社会身份,在一整套公认的程序中按照角色分工行事,而组织者完全可以不具有官方身份。由于它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起大量民众,对统治政权构成潜在威胁,这种大规模、有组织的集体行为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专门控制。就传统中国相对稳定而封闭的社会运行状态而言,举办迎神赛会适应当地社会发展根本需要,具有民众自发参与的显著特征,各类非官方的民间社团帮会就是直接主办方,其幕后则由地方精英在操持。迎神赛会组织方式与活动内容因地域不同而有明显区别,祭祀的对象不一样,信仰内涵则有差异,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有所变化,但从总体上讲向善去恶、趋利避害的精神指向是一致的。此外,神灵信仰与当地产业、行业组织的契合关系十分明确,迎神赛会可以最大限度的团结内部成员,向公众展示社团的集体力量,众多民间信仰由此得到地方势力的有效支持。在地方上,举办迎神赛会的时间节点一般选择民众习惯的传统节日,除此之外出于某种信仰需要而单独确定日期的情况也不少见。形形色色的迎神赛会活动是当地民俗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民众提供一种特殊的身心交往环境。在传统中国,普通民众能够接触的文化娱乐活动非常有限,迎神赛会实际上成为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参与的集体性文化娱乐活动。

与中国其它地区类似,自贡的张灯习俗有明显的宗教信仰背景,是本地民众节日助兴的重要道具。1994年出版的《自贡灯会志》对百年来自贡举办灯会进行过一次类型性质划分:“根据自贡人的历史习称和现代灯会的发展,自贡灯会划分为祭祀型、庆典型、娱乐经贸型、外向型等五大类型。”[1]第一种“祭祀型”是指晚清民国及以前的灯会,本地也称“天灯会”或“天灯节”,天灯会期间大小祠庙要“立灯杆”。“清乾隆年间,香火旺盛的五皇洞,以及夏洞寺、天池寺、观音岩、香炉寺、火神庙等,每年新春佳节,庙内张灯结彩,庙前立杆一树,点灯32——36盏。小庙点‘九皇灯’,即灯杆两边,各挂灯九盏。燃点所需菜油,由 ‘善男信女’,为求神保佑,赐福祛邪而捐献。燃点实践按献油多少拟定,少则三天,多则一月以上。正月十五元宵节进入高潮,入夜燃放鞭炮、烟火;灯下狮灯、龙灯翻滚;花灯表演通宵达旦。自贡地区祠庙遍及城乡,清末计有1208处,各祠庙均有燃灯习俗。此俗流传至解放前夕。”[2]明清时期,出于功利化信仰而形成正月十五闹花灯习俗遍及传统中国社会的乡村和城市,它对地方民俗文化演进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当众多地方信仰活动的操办者并不是政府官僚之时,这种民间俗尚的社会整合作用就显得非常强大。迎神的目的不仅在于祭祀,不仅在于维系某种精神性的神灵信仰,更在于娱人,在于为参与者提供全面的身心愉悦。而自贡当地另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闹灯形式“瞒天过海”(也有文献称“幔天过海”)则更具娱乐性质。“‘瞒天过海’是红白喜事皆可举办的一种民间灯文化活动”。[1]“即沿着街道,满立木架用白布严密遮盖,白布上剪贴有‘皇恩大德’‘国恩同庆’‘普天同庆’等字样及飞禽走兽人物战场等图形。白布两侧用竹篾缠纸制作瓜蔓长藤,藤上扎满深浅不同的绿叶,其中点缀有丝瓜、南瓜之类瓜果,宛似豆棚瓜架。布棚下边及沿线店铺门前悬吊各式彩灯,人在布棚下穿行,抬头不见天,谓之‘瞒天过海’ 。”[2]光绪死亡宣统即位(1909年)和民国5年(1916年)北洋政府下令全国公祭黄兴和蔡锷时,都举办这种形式的灯会。搭建灯棚早在隋代就有此做法,据《隋书·柳彧传》记载:“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状异形。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凌云。”[3]宋代元宵观灯也搭建灯棚。“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立木正对宣德楼,游人已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馀里,”[4] “十六日车驾不出,自进早饍讫,登门乐作,卷帘,御座临轩,宣万姓。先到门下者,犹得瞻见天表,小帽红袍,独卓子。左右近侍,帘外伞扇执事之人。须臾下帘,则乐作,纵万姓游赏。两朵楼相对:左楼相对,郓王以次彩棚幕次;右楼相对,蔡太师以次执政戚里幕次。时复自楼上有金凤飞下诸幕次,宣赐不辍。诸幕次中,家妓竞奏新声,与山棚露台上下,乐声鼎沸。”[5]这种张灯形式如何在本地落脚,现在已经很难考证。南宋陆游在记录他在荣州(荣县)代理州事(1174年十二月至1175年元月)的境况时写过“一别秦楼,转眼新春,又近放灯”词句,本土学者据此断定地处西南腹地的自贡元宵赏灯习俗历时不少于八百年。

操控这个万众欢腾聚会的是会首群体,他们站在幕后,一般情况下,会首群体不与地方官僚产生直接联系。发达的井盐业使各种帮会势力延伸至食盐生产每个角落,“光绪年间仅‘李四友堂’一家就拥有数千工人。分为笕山匠、烧盐匠、煎匠、桶子匠、挑水匠、白水客、管槽口工、管理推水车马工、看守盐仓工等工种。到民国初年,自贡盐场的工人已按工种不同逐渐形成为‘十大帮’即山匠帮、机车帮、车水帮、山笕帮、烧盐帮、牛牌帮、转盐帮、捆盐帮、装盐帮、扛运帮。自贡盐业的不断发展,使之聚积了大量的工商人口。而这些人中,又出于经济势力、社会分工、政治、宗教信仰的不同,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相继建立了自己的会馆、行、帮等团体。这些不同的阶层和组织之间,或各自为阵、或相互渗透、关系十分复杂。”[1]晚清民国时期自贡的社团帮会是典型的经济型会社。这是一种基于共同经济利益诉求而形成的社团组织,具有经济互助特征,它能够为参与人提供某种经济保障。在传统社会,一个普通人或许识字不多,在远离故土和亲人的异域他乡谋生创业,如何消磨生活的闲暇时光是一个大问题。参加这种组织的核心诉求是经济利益,同时也可以得到某种慰藉乡愁的归属感。“行会、会馆(公所)为一种行业性组织。行业性组织在传统的结社生活中是十分普遍的,功能亦互有不同。只是因为行会、会馆更多地与商人的经济利益相关,才将其归入经济型会社。而会馆除商人会馆以外,又有同乡会馆,故叉附带涉及同乡会馆。”[2]大大小小的社团帮会是支撑盐业经济重要民间力量,这些非官方组织参与甚至主导地方公共性事务,其势力渗透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长久以来,这种公开合法的地方组织也是集权政府愿意利用的一种实现思想教化的民间力量。“中国的传统国家时代早就是空前集权化的,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是不遗余力的,问题只是这种控制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成功或失败。我们不能在未对王朝史上的基层乡里组织(如明清时期的乡、里、都、保、图、社),或者基层政府的胥吏之功能详加研究之前,就得出结论说,政府的‘行政权只下达至县一级,而且以下的公共领域大多是由非正式的地方性社会组织所经营’,也不能用‘天高皇帝远’的边陲社会来概括整个中国的情形。同时,与民族——国家相对的传统国家,在中国具有“文化——国家”的意义。国家可以通过文化思想控制(教化)来体现国家的权力,恰好,中国传统国家也设置了一套意识形态传输的网络(如乡饮酒礼、木铎、老人等),地方精英往往也是其中的工具。”[3]就自贡而言,地方宗族(家族)势力更不容小觑。“两次‘川盐济楚’带来的自贡盐业快速发展,催生了因盐致富的盐商群体的形成。第一次川盐济楚后,王三畏堂、李四友堂、胡慎怡堂、容桂馨堂‘老四大家族’因运而生,他们各自拥有资金白银几十万两至百万两。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又出现了以侯策名、熊佐周、罗筱元、罗华垓为首的‘新四大家族’,他们每家资产估计达数百万元,垄断了自流井盐业生产的70%,并拥有不少火井和煎锅。除了新老四大家族外,还有不少富甲郡邑的盐商。他们在经济上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其成为一个特殊的阶层,并在社会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1]自贡盐商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早已得到盐史学界公认。基于政府和民众双重期待,盐商群体将大量资金投向社会公益事业,包括赈灾救贫、修桥筑路、兴学办校、卫生防疫等义行善举,资助“点天灯”这类迎神赛会理所当然不在话下。

三、政府办灯与“自贡灯会”现代发展

根据国家非遗名录对遗产归类为“民俗”这个原则,可以得出“自贡灯会”至少有一百年历史的结论。但在自贡老百姓心目中的“自贡灯会”应该指建国后在“人民公园”举办的灯会。解放后自贡市人民政府分别于1959年、1964年、1965年、1966年、1978年举办过灯会活动,形成了一种不同于晚清民国和解放之前的办灯形式,而其真正实现跨越地域的重大影响应该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改革开放后,国家各项事业逐步进入正常运行轨道,依托原有盐业经济基础和三线建设时众多内迁企业共同发力,自贡经济再次进入高速增长状态,在当时四川省(含重庆)排序中名列前茅。经济繁荣给灯会民俗活动带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而从1959年开始,自贡市委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成为灯会的实际主办者。如1959年灯会,“10月1日,自贡市人民政府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0周年暨自贡解放10周年,在市人民公园举办游园晚会,公园张灯结彩,悬挂彩灯,沿湖道旁安装彩色灯泡,夜晚燃放烟火。”[2]又如1964年灯会,1963年“12月12日,中共自贡市委决议,举办元旦灯火晚会,后延至次年春节举行。” [3]“2月13日,自贡市1964年春节灯会在市人民公园开幕,3月13日闭幕。2月27日,市党政领导人和市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一起到人民公园观灯,欢度元宵佳节。”[4]建国之后,从1952年开始,作为国家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至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由此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高度集中的经济制度。自贡民俗文化艺术发展由此纳入国家文化体系。全国上下一盘棋。与中国其它地方一样,自贡以盐业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经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经济国有化过程。“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自贡市在1954年12月22日,成立中共自贡市国家资本主义工作党组,贯彻执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1]“经过了加工订货、统购统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过渡形式;方法上由成熟一个公私合营一个,进到一个行业的主要部分或大部分的公私合营和其他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最后发展为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和合作化,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2]1956年3月底“市委、市人委在市人民公园广场举行各界人民庆祝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大会,热烈庆祝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3]因私有化的盐业生产企业和营销组织成为国营企事业单位,盐商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被迅速削弱至最后被彻底荡平,从此以后“盐商”成为一个历史名次。而之前更早,城市一般商业和中小手工业已经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商业和手工业,在国营经济向有一定资金和生产能力的私营企业加工订货的促进下,亦纷纷组织起联营企业,实行集体生产和经营,承揽加工订货任务。从1951年开始,由一月份的猪鬃业、粮食业、打锅百铁业、竹筒业、木器业、吸卤索业、印刷业、篾包业、糖食业、新药业、帽鞋业、油业、山货业、汽车业等14个行业组成联营社后,至12月止,先后又有五金交电业、菸麻业、酱园业、国药业、机器业、麻巴业、纸张业、修钟业、窑业等相继组成联营企业。”[4]城市商业和手工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之一是将解放前影响自贡各行各业的商帮行会驱逐出历史舞台。

不久以后,长期处于松散状态的民间美术手工艺生产及其艺人也被纳入党和政府领导的国有企业之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958年11月,自贡市成立了自贡市工艺美术合作工厂,把‘龚扇’,‘蓝印花布’,‘剪纸’等艺人组织起来,从事民间工艺品的生产。”[5]与此同时,一些具有社会影响力民间美术代表人物被吸收进入体制之内,典型人物如余曼白。“1955年,成立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社筹委会,他被吸收入社,专业剪纸。”[1] “1961年,余曼白的剪纸《世界各族人民大团结》等人物像在北京国际书店、友谊书店展出,国际友人十分喜爱,一次订货一万张。1962年,余曼白被自贡市人民委员会命名为‘能工巧匠’。同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四川民间剪纸专辑》,三分之二的作品出自余曼白及其艺徒之手。1964年底,自贡市举办首届灯会,副市长焦政任命余曼白为总体设计师,负责此届灯会总体规划并兼民间彩灯顾问。他参与设计制作大型主题灯《万象更新》,艺术效果甚佳。”[2]建国后,党和政府对文艺的全方位改造理所当然涵盖民间工艺美术或传统手工艺美术范围。由于工艺美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的特征,使其在建国后的经济生产和文化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那些材美工良、艺术价值高的工艺美术产品成为国家出口创汇的重要依靠。全国各地不少优秀的民间传统技艺目前仍未失传,甚至发扬光大正得益于它们有此机会进入国家体制,实现了从民间艺人自觉自愿到地方政府主持操办的转变。

大量事实及其得出的历史经验表明,民俗艺术活动的主办者和参与者在表面上与官僚体系保持着一段距离,但这种距离有时会被尽可能地拉近,因为人类与生俱来的物质和精神双重需要只能在群体生活中才能实现,不同的社会角色赋予不同的人以不同的社会职责,达成不同需要和履行不同职责需都要各种不同的场合。以正月十五为代表的元宵灯民俗活动是一年之中官民同乐的最佳场域,普天同庆的文化主题为消解官民之间的隔阂与对立提供着艺术化媒介,而灯民俗活动也成为政府控制民众的施政手段。因文化规定,身处政府的官僚和置身事外的普通民众能够走到一起实现近距离接触,灯节的全民参与属性给每一个人的时空存在提供有别于日常经验的特殊感受。流传各地的种种灯民俗活动其悠久的历史和多变的形态正好说明,在中央集权专治体制下传统社会,地方治理如何依据自身条件进行着合理而有效的地域化实践。虽然天高皇帝远,而浩荡皇恩必须让每一个子民被德承泽。民间社会与民俗活动对地方治理的强大作用由此得到彰显。“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试图暗示,在传统国家时代,国家与民间社会之间存在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实际上,这种国家的强力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并不是到所谓现代民族——国家时代才凸显出来,在中国传统社会,专制君主始终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控制和约束民间社会,而是想通过这个个案,说明在不同的地方,通过民间信仰表现出来的国家——民间社会关系,会有着相当不同的表现:在这里,民间社会利用了国家,国家也利用了民间社会;前者这样做的目的依然是为了自己的壮大,后者这样做的目的则仍是为了控制后者,只不过表现出来的不是激烈的冲突,而是温和的互动而已。”[1]从《隋书·柳彧传》可以看出,迟至隋代元宵张灯就成为中国民间约定俗成的文化行为,同时节日期间的娱乐形式业已大致定型,如此悠久的民俗传统必然全方位地塑造着民众文化心理,而盛世张灯也成为中国人欢度佳节时的行为惯例。

改革开放激发出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自贡充分的经济活力,国有企业欣欣向荣,农业生产稳步向前,初尝幸福的政府和民众都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文化补偿。时任自贡市委副秘书长的胡德思对此段历史有详细回忆:“一九八三年七月,中共自贡市委在一次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职工文化生活的通知’的会议上,到会同志认真分析了自贡当前的形势,认为职工的文化生活很单调,电视不普及,群众除了去看看电影、川剧以外,其他文化活动很少,特别是逢年过节,老百姓除了打麻将牌或者坐茶馆,没有什么看的、玩的。在农村,由于文化生活的枯燥,不少农民热衷于烧香拜佛,求神算卦,封建迷信盛行。针对这一情况,不少的同志感到,有必要加强文化工作,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在谈到如何开展文化活动的时候,我谈到前几年自贡春节期间举办的灯会,效果很好,很受群众欢迎,是否把它恢复起来。市委副书记周更新同志接着说:对的,自贡灯会历史悠久,1976年粉粹 ‘四人帮’后举办的灯会,就办得很好,可以考虑恢复过来。其他到会的领导,多数都赞成,在春节期间把灯会搞起来,让老百姓过一个愉快、欢乐的春节,用健康的、正面的文化娱乐活动去占领市场,抵制封建迷信的流行。有的领导提出,如果要恢复办灯会,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专门班子,因为灯会时一种大型的群众文化活动,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头绪多,靠文化部门来抓是不行的。过去办灯会,也是采取市领导牵头,多个部门参加的指挥班子。最后,市委书记王效才同志讲:大家讨论的意见,比较一致,为了活跃我市职工的文化生活,都赞成恢复举办自贡灯会,当然这只是文化活动中的一项内容,其他文化活动还得加强。至于灯会的指挥班子,我看就由德思同志来具体负责,市委这边由更新副书记分管,市政府再决定一名副市长来分管,具体如何组建你们下去再研究。”[1]政治回归正途与经济有效跟进凸显文化建设的紧迫性,为满足人民群众这个最大政治主体的实际需要,传统民俗成为必须利用与借助的文化资源。此时,旧时代那些游离于政权之外的社会组织早已不复存在,不少民俗活动作为“封、资、修”内容被全面取缔,旧有办灯机制无法继续在新的社会形态中找到生根发芽与开花结果的合理境遇,尤其是在政治和经济高度国有化的城市之中。当家作主的人民群众实现他们的文化诉求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领导,因传统文化惯性而形成的地方习俗在恢复其社会功能时必须得到政权允许,而民俗恰恰又是政府对民众实施意识形态的控制有效载体,“自贡灯会”因此获得新的发展机遇,政府理所当然成为主办者。基于市委会议上讨论的结果,1983年11月9日,自贡市委、市政府正式行文,组建自贡市灯会领导小组,由此开启1984、1985、1986三年春节连续举办灯的新历程。

建国以后,传统民俗文化具有特殊的“破立结合”发展路径,这种路径显然受政治形态和经济模式的双重影响。传统中国皇权至上观念在新社会虽然被彻底打倒,但其中暗藏的对传统的尊重意识和信任感在日常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家作主的人民群众仍然需要一个发号施令的权威统摄社会,党和政府处在政治和经济的绝对领导地位,势必肩负引领文化的责任。党对文化事业的领导实践也充分验证着这种文化执政可能性与可行性,因为党和政府代表着人民群众各项利益的诉求,党的领导是实现文化诉求的先决条件。政治合理与经济合法把自贡市政府摆到灯会领导者的位置,身在政府机关中的公职人员因履职需要成为“自贡灯会”的具体操办者。马克思·韦伯在研究社会经济文化活动规律时,提出“在社会行动过程中,许多特别引人注目的统一性并不是由任何被认为是有效的规范所决定的,它们也不是建立在风俗之上的,而是完全建立在如下事实之上:社会行动的相应类型具有最适应于行动者的正当利益的性质,因为它们自身已意识到其正当利益。”[2]按照韦伯的说法,指挥人们行动的不仅有习惯、风俗或惯例、法律等等,还有对“自我利益”的确认,强调执行者的自由遵从。意识到自己行动的正当性之后才有可能当仁不让,成为维护某种正当利益的代言人。为加强对灯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1988年10月27日,自贡市委、市政府成立“自贡市灯贸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直属的县级事业单位,授予灯会管理行政职能。这个至今为止仍然履行“自贡灯会”主办职责的政府机构以一届届灯会案例张扬着党的意志和政府的权力。“自贡灯会”民俗活动三十余年运行状况证明地方党和政府必须根据国家经济、文化发展变化实际,在履职过程中进行或明或暗的积极调整,才能有效承担文化治理这个重要职责。而“自贡市灯贸管理委员会”(自贡当地简称“灯贸委”)这个特殊的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肩负确保“自贡灯会”在文化和经济层面得到良好收益职权责任,同时也将这个越来越好的民俗文化品牌牢牢地掌握在政府手中,在客观上实现着文化公共资源公共享有的文化公平性。

民俗反映社会群体最真实的生活诉求,这种集体无意识的精神表达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在以具体可感的文艺形式向民众做着有声有色的解释,那些具有久远历史积淀的民俗活动传递着民众世代珍惜的真挚情感,建构着中国人彼此心领神会的思想意识。一直以来,民俗活动中官民之间有目的、有组织地的良性互动都是落实“政通人和”施政方针的绝佳注解,而现实的情况是,学界内外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建立经济与文化同质化发展机制必然将会对社会和谐发展产生众多良性影响,因此,研究民俗活动的经济目的实现方式应该也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问题。“自贡灯会”现代发展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表明,孤立的民俗文化不可能存在,并且政治和经济的影响会随着活动规模增大而增加,深入考察那些与“民俗”类非遗紧密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才有可能更加透彻的理解“民俗”类遗产的文化精义。也就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个口号不胫而走,三十年来关于这个提法及其社会实践,正反两方面的评价都很多,对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恰恰说明中国人从来都有务实和务虚的两面,就民俗文艺而言,真正有志于此的人从来不会只看重那些徒有文化形式而无经济回报的花架子,原因在于这是生活化的艺术,也是为“生活”的艺术。因此研究民俗文化现象,不应回避与之相关的非文化内容,尤其是在强调经济价值的当下。“无论在哪里,一个文化事件构成其特定意义的那些方面,在我们看来,都是直接地或非常间接地与社会经济事件相联系的,因而它们包含或者至少在这种联系存在的范围内能够包含需要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所谓一个社会科学问题,我们的意思是指一门科学的任务,这门学科的目标就是阐明那种根本的社会经济现象(即手段匮乏)的细节。在社会经济问题的全部范围内,我们现在能够区分事件与由规范、制度等组成的集合。在我们看来,它们的经济方面构成了它们的基本文化意义。”[1]灯会民俗产生于农耕时代,它是缺乏流动和交往的社会为普通民众提供的跨越家族和阶层限制的社交平台。当代中国社会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员和物资还包括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高效快捷方式流通往来,经济与文化的互动关系有了新的依存规律。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各地,与“自贡灯会”类似的民俗活动不在少数,目前,举办民俗活动的权力大多掌握在各级各类政府机构手中,政府治理成效仍然对其命运产生着决定性影响,不同地域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灯民俗共同构成中国人长盛不衰的灯节传统,它们应该是各种“地方性知识”大书特写的内容。

结束语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自贡灯会”办灯模式充分体现出建国后政治、经济和文化三者之间特殊的依存关系,这是地方党和政府治理地方秩序的具体反映。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兴起,“自贡灯会”有了更明确的商业性目的,其运作方式逐渐产生一些新的变化,但时至今日自贡市政府办灯这个本质属性并未改变。

作者简介:梁川(1974 ——   )  男  四川理工学院美术学院   副教授  文学硕士

主要研究方向艺术理论、绘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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