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
孟春时节,玉兰飘香。3月15日,从北京传来喜讯: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布的全国“四好”商会名单中,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榜上有名,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商会。
“四好”商会是指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商会。去年11月,全国工商联发出《建设“四好商会”实施方案》后,工商联按分配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排序,随机抽查,现场复核的基础上,经全国工商联审议通过,认定全国498家工商联所属商会为全国“四好”商会,其中包括四川省19家、自贡市1家。
市彩灯行业商会成立于2012年,是一个以全市彩灯行业的社团组织。彩灯行业商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市工商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30号文件《关于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建立党群组织,成立了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党委,并在彩灯行业商会和商会党委的领导下,先后改选了市彩灯行业工会联合会,建立了市彩灯行业妇联、市彩灯行业团委(筹)。
商会成立八年来,在推动行业发展、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解决工伤保险,争取税收优惠、建立产业联盟、搭建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建立行业自律公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商会先后获得省、市“四好商会”。
商会还在促进彩灯企业实现中国彩灯文化对外交流展示、对外经贸、中小型彩灯全球供应商、彩灯原材料聚散地、大型灯会全球响应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去年,商会会员单位在国内外进行灯展达500多场次、在国外进行灯展100多场,年产值达33.4亿元,占全国市场份额达80%,占国际市场份额达90%以上,对我市就业、税收、GDP作出了应有贡献。
商会获得如此殊荣,是对商会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一份鼓励和鞭策,一种责任和使命。商会将以此荣誉为起跑线,竭力做好反映会员意愿、宣传政策、化解矛盾、维护权益、提供信息、联合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更加为会员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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