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切实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0来源:作者:点击: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xml:namespace>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工商联和四川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市工商联、商会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确保我市民营企业依法依规恢复正常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自贡市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加大“减负、金融、财税、稳岗”四个方面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稳妥处理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入分析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做到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两不误。要充分发挥广大民营企业和职工身处一线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二、突出服务重点,创新法律服务工作举措
目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做好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市工商联组建“自贡市工商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益法律服务团”(名单详见附件),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经济纠纷和劳动用工争议等公益服务。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要立足本地区、本行业、本商会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为困难企业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要充分借助网络、媒体、热线、信息平台等载体,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自贡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拓宽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政策获取渠道,提升疫情防控意识,推动依法有序恢复生产。凝聚法律服务工作各方合力,进一步整合社会专业机构力量,为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税费政策减免等方面的免费咨询和解答释义,切实为参与抗击新冠肺炎医疗药品研发、防护器材生产等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进一步发挥各种平台、机制作用,积极反映民营企业诉求,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民营企业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强化涉企民商事纠纷调处化解。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和商会调解组织的作用,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及时有效调处、化解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从严把控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要充分发挥我市区县工商联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的作用,加大对特殊时期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推动民营企业落实好劳动用工、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各项措施。要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民营经济领域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分析法律风险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合法、合规、合理的应对措施和意见建议,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实效
各区县工商联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服务资源,协调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社会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队伍,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法律服务职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实现疫情防控效果、社会经济效果和社会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要动员会员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力所能及的履行社会责任担当,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服从疫情防控统一指挥和安排部署,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和传播不当言论。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典型案例,要形成信息、专报及时上报,营造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良好法治氛围,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联系人:李晓东,电话:0813-5864801,邮箱:403611299@qq.com。
附件:自贡市工商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益法律服务
人员名单
自贡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自贡市工商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公益法律服务团人员名单
市工商联:
李晓东 市工商联维权部部长 电话:0813-5864801
社会专业机构:
王红兵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四川华望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13708151966
郭红伟 四川宏宗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3909002296
曾之友 四川华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电话:13990033511
刘淑华 四川宏宗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
电话:13700952686
罗 毅 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309001524
陈兴强 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8381369571